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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培训

来源:宁夏三农呼叫中心 发布时间:2013-08-30 

  马晓明    律师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

  2013-8-30
  继承就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在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由有资格继承的人所取得。这里需要强调的有“死亡”、“个人”、“合法”三个关键词。
  一句话,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这里需要指出的有四点:
  (一)享有继承权的主体是公民个人即自然人,排除国家、集体、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这些非自然人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取得全部或者部分遗产,但这不是基于继承关系,而是基于法律的其他规定,要么是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要么是无人继承的遗产。
  (二)根据“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的法律规则,继承权可以放弃,但继承权的放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且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
  (三)继承权作为一项法律权利,是针对活人而言的,因此胎儿和死亡了的人没有继承权。但基于继承法的特别规定,胎儿应分得一份遗产,这在法律上表述为“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予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该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来继承,这在法律上称之为代位继承。
  (四)继承权在依法取得并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也会在一定条件下丧失。
  继承权的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根据司法解释,不管杀害行为的动机如何,也不管既遂未遂,均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这里强调了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动机在于为争夺遗产,否则就不丧失继承权;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根据司法解释,只要情节严重,不论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均丧失继承权,但是以后确有悔改表现,并且被继承人生前又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何为情节严重,司法实践中多从手段、时间及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去认定;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何为情节严重,有待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目前明确了一种情况为: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应当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另外,在此情况下订立的遗嘱,即使没有篡改,由于其违反《继承法》第十九条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规定,而部分无效。
  什么叫遗产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关于遗产这部分,主要需要注意的是遗产的范围,继承法上列举了七类,其中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第七项,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主要是指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另外对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保险金、抚恤金等能否作为遗产略作说明。
  关于保险金:如果保险合同指定了受益人的,则由受益人取得保险金;如果保险合同未指定受益人,则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加以继承。
  关于抚恤金:抚恤金是对生者家属的经济补偿,不能算作遗产,不能继承。
  关于残疾赔偿金等费用:伤残者丧失劳动能力所获得的赔偿费用,如果领取后伤残者死亡,这可作为遗产加以继承。但在事故发生时受害者即死亡所得的死亡赔偿金等费用,由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将因人身损害死亡后的赔偿权利人界定为受害者的近亲属,此类财产不按遗产性质处理(比如用此偿还死者个人债务),但相当于遗产进行继承方式处理。
  关于承包经营权:如果某承包经营户中某一人死亡,根据30年不变规定,其他承包人可以该承包经营户的名义继续承包经营,但不属于继承范畴。
  继承的种类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中关于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属于特殊继承关系。
  以下我将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顺序来分别介绍其中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
  在讲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之前,先讲一个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之间的效力问题。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协议无效的,按照遗嘱和遗赠的内容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或者遗嘱和遗赠无效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的直接规定来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根据刚才讲的继承法的关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之间的效力问题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法定继承属于最后继承”。
  第一继承顺序:①配偶②父母③子女④代位继承中的晚辈直系血亲⑤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
  第二继承顺序:①兄弟姐妹②祖父母③外祖父母。
  1.配偶
  2.子女。需要注意的是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注意养子女必须以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为前提,否则诸如寄养等就没有继承权。
  3.父母。亲身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即常说的同天不同地、同地不同天的情况)以及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样包括养祖父母、养外祖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祖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外祖父母。
  6.丧偶儿媳、女婿。此种情况判定的标准是: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此种情况是否包含前述的什么养了继的,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从逻辑推断和一般的理解上看,应当包括。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注意四点:
  1.适用于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
  2.不受辈数限制;
  3.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代位继承以被代位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为前提。
  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又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的,为转继承。
  关于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分配原则:一般应当均等。
  这是指的一般情况下的分配原则,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下的应当或者可以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又称为指定继承。
  遗嘱是指公民生前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和安排有关事务,并于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行为。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与法定继承人相同。
  遗嘱的效力取决于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是否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我国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1、公证遗嘱;2、自书遗嘱;3、代书遗嘱;4、录音遗嘱;5、口头遗嘱。
  其中应当注意的是在上述五种形式的遗嘱中,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都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此外在这五种形式中还有两种遗嘱也应特别注意,一个是公证遗嘱,其证明力最强。因此,如果所立遗嘱涉及处分的财物较大(事关重大),最好采用公证遗嘱,相对保险些。二是口头遗嘱,这种形式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采取,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而未采取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赠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赠应注意的问题就是,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的期限内明确表示是否接受遗赠,如果不表示则视为放弃。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主要区别在于受遗赠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集体、国家。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而且只能是公民个人。
  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可以是公民和集体所有制组织。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遗赠扶养协议实质是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协议订立后,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已经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以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遗产的分割【遗产的确定】
  ①不能将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淆;
  ②不能将遗产与家庭共同财产相混淆;
  ③不能将遗产与其他共有财产相混淆。如合伙共有。
  遗产的分割原则
  先遗嘱继承后法定继承原则;
  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
  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
  物尽其用原则。
  遗产的分割办法
  实物分割;
  变价分割;
  作价补偿;
  保留共有(属按份共有关系)。
  归纳: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其他共有财产≠个人财产。
  遗产债务的清偿
  关于遗产债务的清偿,必须澄清的一个观点是:“父债子可不还”,这和传统的“父债子还”观点不同,现存立法是否定了“父债子还”的说法的。
  无人继承的遗产的处理。
  这主要是针对孤寡老人而言的。法律规定是既无人继承又无人有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对于“五保户”遗产的处理。
  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死者的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